1958年,水晶湖营地发生一起两人死亡的命案,而这只是陆续发生在水晶湖旁的一系列凶案和怪事之一,多年以来,附近居民视营地为不祥之地,有意无意敬而远之。水晶湖营地的老板史蒂夫为重整营地,雇佣六名辅导员一起将营地翻新,爱丽丝、杰克(凯文•贝肯 Kevin Bacon 饰)等六人性格活跃,不时用恶作剧缓解无聊的营地生活。另一方面,厨师安妮奔赴营地而来,却在临近村落受到了“疯子”劳夫的警告,结果安妮未到营地,便被害死在路上。水晶湖营地的怪事频现,蛇和劳夫先后拜访辅导员们,为当地的传言更增添了注脚。当夜大雨倾盆,各行其是的辅导员们先后被杀害,而凶手,就潜藏在他们的周围。
像vlog、纪录片,又被巧合冲淡。翻了翻演职员表,导演和女主是恋人,就颇有一种微妙感,这种微妙是电影里如何借小说家之口宣告、驳斥也掩盖不住的。
一部纯真的爱情电影,看到最后竟然有点感动。
洪常秀越来越私人化了,这一次展示了下自己是怎么拍电影的,也替金敏喜回答了下大众眼里的“可惜”,最后还要对金敏喜示爱~太过私人化也只能靠演员的气质撑场了
意识到自己染上了老去的麻木。我丧失的不止是感知,也许还有生命力。
第一次喜欢洪常秀。大概是因为这部影片可能真的会吸引影迷、电影人、电影学生。影片构建的巧合与叙事的讨论非常迷人,而且情节和洪常秀与金敏喜的现实生活又有映射。特别是整体气质很自然,很舒服,很随性。
那些尬住的留白和笑着的化解,那些见面前的犹豫不决,见面后的进退失据,这一切不就是他电影的意义吗?不就是我们生活里的真实写照吗?
有才华的创作者有特权用各种奇技淫巧(褒义)展现俗气、庸常和琐碎的东西,比如秀恩爱、比如对世俗的反抗。
就爱吃洪尚秀电影里吃饭喝酒聊天谈情说爱那一套。
(米酒好喝吗?喝了头痛吗?)
小说家的电影——李沧东;小说家的电影——彭浩翔;小说家的电影——徐浩峰。
我是冲着金敏喜才看的这部电影的,
談話電影,與同事、朋友談話、探討創作會想到這個電影。
然后就出现了全片唯一的彩色片段。
像是《在你面前》的延续,前半小时就仿佛每个人物嵌套其中,挥发余韵,而在金敏喜出场后又一秒踏回到敏后人均一吹的节奏里,舒适柔软。
五星给这段自省和最后的敏后。
有才华的创作者有特权用各种奇技淫巧(褒义)展现俗气、庸常和琐碎的东西,比如秀恩爱、比如对世俗的反抗。
小说家看望同为作家的朋友,一路遇到了会手语的店员,本要拍自己小说的电影导演,已经很久没演戏的金敏喜,以及发生过一夜余欢有酒就乐的诗人,洪借小说家和电影导演之口表达了他的电影观念,小说家为何执念将艺术表达的媒介从小说改为电影,说实话,我感觉是在逃避她灵感的枯竭,希望从拍电影这件事中继续寻找写小说的灵感。另外,黑白质感挺加分的。
想着书店店主好像比从前胖了啊,接着就听到他们的寒暄。总听这几个人聊天,有时候隔着屏幕都开始有了参与感。在爱人的镜头下,被爱着的人像个孩子。
“天色尚早,但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和drive my car相似的结构但是不一样的生活,我喜欢看起来开心的电影。
我还是头一次看老洪的电影流下热泪!强烈的自反性—自诩为日渐失掉优越感的小说家。可以随时构思出来无穷无尽的故事不重要,金敏喜最重要。(然而当电影里的电影落幕,她的脸上写满不悦。这太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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