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去流浪,老爹先埋葬。血在你身趟,世界不一样。
我要是做混蛋,就做纯粹的那种。因为,首先,我是个纯粹的人。
作品很西部,比较复古,确实在流行炫技立新的当下,这样的作品并不多见。
给满分了,非常喜欢西部片,一看开头就知道结尾,但是这个片子还是非常让人惊喜,不输经典,西部片里程上,又一个让人不的不提的一部片子,非常喜欢
你要惹怒当农民的曾经杀手,那么你就会是被杀的那个人。
这才是生活的现实与生命的真实。
中规中矩的西部片,画面唯美,结局也意料之中
虽然慢热,但人物塑造都很一般啊,情节发展也比较简单
竟然是比利小子,英雄迟暮永远是个值得表达的题材
前面氛围营造的不错,但是最后的大决战也太儿戏了吧,反转也是草率
搜了一下还真有billy the kid这个人
小家子气的,或者你可以称为内敛的,一部对八十年代西部片的印刻。
前面节奏有点慢
类似散步的走位稍微跳脱,但农民和杀手共存的身份,却有格外魅力,西部片还是这么带感
老派西部风格就是话从不表达完整但枪法一定要准
最后的中枪,好比英雄迟暮。其实也是西部片的现状,一声回响。7.5
欢迎回到原味西部,像真人版《荒野大镖客2》的小样。
我要是做混蛋,就做纯粹的那种。因为,首先,我是个纯粹的人。
久违的西部电影的味道。没什么比一个把汗水留在地里的干瘪老农更让人觉得窝囊,尤其他还眇着一只眼。但是在西部,每个老男人的过去都可能是传奇。美国电影喜欢拍这种惹不起的主题,源自他开拓时代的尚武延续。
中规中矩,枪战也就5分钟,最后还有个反转。喜欢影片的,是喜欢影片的调调吧~剧情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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