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有点不爽,最后的大BOSS竟然不是连姆大叔干掉的,看来大叔真的老了该退休了。
当你最后无奈失望的时候,发现竟然另有一个黑暗小队
对人性的挖掘不够深刻。守金人遇到任何机会,都有可能抛下“挖掘机”搭档,不可能无条件信任对方,并上演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戏码。
也就那样吧,普普通通,最后面一刀出乎意料,很解恨!
看完本片不知不觉就想到最近唐山打人那事了~只能庆幸幸好有视频爆出来~
美人迟暮,莫妮卡-贝鲁奇也是真的老了,就当看着玩吧
看到不到一半就猜到大概结局了,因为大叔的借口实在是太烂了逻辑不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边看一直期待着有什么惊喜或者意想不到的反转,结果真的就那么点屁剧情拍得又臭又长足足90分钟,强烈不推荐
剧情七零八落的,为了跟片名记忆呼应上在最后硬生生来了一出靠记忆找到关键证据的桥段,我真是醉了。
好在结局没像《守法公民》那样恶心,手刃反派大快人心。你腐蚀法律,我也能钻法律的空子。
自从营救系列走红,连叔这“有故事的孤胆英雄”角色要演到什么时候?
开头结尾都很工整,中间的叙事完全是业余水平,除了演员表前四个人剩下的演员甚至连基本的演技都没有
3.5 营救系的连姆•尼森、疾速系的基努·里维斯、狩猎系的麦斯·米科尔森都在老去。。。
该故事讲述两名男子穿越偏远沙漠,偶然发现了他们认为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金块。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但是表达的没有上者好
爱泼斯坦的真实故事如果要拍成电影 比这个要精彩太多了
最后把警察拉下水的设定好评,其它是真的啥都记不住
何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一箭收尾得很干脆。男主智商捉急,非要认准由自己来死守金岩,而且就在跟前看着不挪窝。没读过中华典故大全吃大亏,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之前埋藏了那么久都没人发现,为何就不能两人一起去找挖掘机。男主找到飞机残骸围搭了个遮阳棚,可在沙尘暴面前被摧枯拉朽。途径此处跋涉者,见他根本不会撒谎,称自己收的是破烂,还继续苦等朋友来捎他。当跋涉者窥破他的内心,男主怒抄起铁锹拍死了跋涉者。本以为是脱水,男主出现了幻象,可找上门的另一位跋涉者就是沙漠姐妹花其中的妹妹。被外出寻援的老道,放了鸽子的男主,成为了殉财者,被豺狗叼食而死。导演展现出蛮荒条件下的生存法则和人的贪婪,可故事发展缺少张力和分支,全在预想之内。好在演员的表演足够使人沉浸,化妆效果到位,皮肤的起泡和脱皮极为逼真。
我现在怀疑《皇家赌场》是坎贝尓的意外发挥。就这水平,连这几年最烂的香港警匪片都比不上。我还是那一句:荷裡活識條鐵嘅動作片。
两分给连姆尼森。70岁了还不能好好退休,还在演杀手刺客。真是好敬业。他是我一直都很喜欢的演员,沉着冷静,没有花拳绣腿,却有硬汉一样的身躯。虽然剧情比较老套,但是看到坏人诛杀殆尽还是比较痛快的!证据有时无法改变结果,法律有时也无法制裁。只有心中的正义可以。虽然他杀了无数人,但是他不杀未成年人,这是他心中的“道德底线”,而且为此他付出了自己的生命。70岁的连姆尼森依然英俊儒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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