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见过社会人越多,就越喜欢狗
不如想象中,也不如想象中烂,感觉电影格局太小了,尔虞我诈也没有那到位
一开始要么就要狠,要么就要离得远,犹犹豫豫注定要牺牲不必要的东西,混个黑帮哪来那么多情义可讲,利益面前啥都不是。
北欧风格的恐怖故事。女孩另一半黑暗的自我,破壳重生了。
《热血》这部韩国黑帮电影,竟然拍出了哲理感,不再是只有黑帮江湖的打打杀杀尔虞我诈,还有黑帮大佬对人生哲理的探讨,真的拍出了新高度!
对服化道指指点点的,就问你们到底去没去过芬兰这个地方?
不恐怖,还有点意犹未尽,总感觉还没演完,还应该发生点什么。
闻一闻这上品的味道 你要的全都有
你就是那种人 从来不会羡慕别人 只会怨恨自己 你这种人只有两条路 你要怎么选? 有人说过,我这种人只能去两个地方,要么跌至谷底,要么登顶为王。他还说,这两个都特别冷清,却毫无意义。有些人死了,有些人离开,火热的东西全部消失,一切犹如幻觉,变得冷清,毫无意义,但我们又要在幻觉中活下去,将耻辱与悲伤深埋大海。 这俩句话我给五星了
社长、会长、头目、混混各方势力,劲儿全用脑子上了。男主亲手把身边爱的、信任的、熟悉的东西通通送到地狱,然后高处不胜寒,孤家寡人一个,苟延残喘,不好。
非常老派和稳当的韩国黑帮片,无甚新意,但贵在工整。
其他人先不提,那个弟弟抓了打一顿总是错不了的,好久没看到这么讨人厌的小孩了。
后来莫比亚斯荣获诺贝尔奖,但他拒绝领奖。
心不狠,站不稳。
要么在深渊 要么在顶端 两者都是孤独的
《热血》以坐落于釜山码头——“九岩”上的“万里长酒店”为舞台,讲述一个黑社会组织的故事。郑宇饰演的是拳击选手出身的“万里长酒店”支配者以及“九岩”的流氓头目宋勇甘的手足锡秀一角。郑宇将在剧中表现出和人们想象中充满帅气和义气的黑社会组织不同,为了生存和生计而充斥着背信弃义,诡计多端,尔虞我诈,卑鄙下流的人类群像。
难得把这种类型拍出了文艺感,有些画面很唯美,比如开场的海鲜养殖场和结尾的海滩,最美的画面都给了男主做背景,这个片真是拍值了,开场音乐也让人充满热血。适合大屏幕沉浸观看
再次,怪鸟宝宝的样子又萌又可爱,那双大眼睛像《指环王》中的咕噜姆。很恶心的就是怪鸟宝宝只吃女主的呕吐物,为了喂养怪物,女主每次都要呕吐。还有,怪物开始不断趋同女主,顺从女主的黑暗心理开始为非作歹,直到完全取代女主。
没想到,里面最讲义气最讲信用的是那个贩毒的大胡子
曹东七说的没错啊,阿媚的对象当陪酒的不让碰还喝那么贵的酒,自己都有对象了,还出来干陪酒的,装清高?不是乞丐也是臭要饭的。真拿所有人当怨肿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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