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丽莎(艾米·斯马特 Amy Smart 饰)和华裔玉林(Tim Chiou 饰)是一对来自美国的新婚夫妇,他们将蜜月地点选在玉林的家乡——中国广东某县。异域文化让土生土长的美国女孩梅丽莎好奇、惊喜,不过也许他们挑错了时机。是时正值农历七月,中国的鬼节临近。当地导游平(Dennis Chan 饰)驱车载着二人前往玉林的家。夜深人静,道路蜿蜒,人生地不熟的平失去方向,来到一片陌生的村庄。平下车问路,却始终不见回来。夫妻二人焦急万分,于是下车寻找。他们一无所获,反而被恐怖的叫声下的失魂落魄。
两人驱车逃跑,一路上惊险不断。梅丽莎曾和平谈论过饿死鬼的传说,而在鬼门大开的时分,似乎饿死鬼并非只是传说……
有才华的创作者有特权用各种奇技淫巧(褒义)展现俗气、庸常和琐碎的东西,比如秀恩爱、比如对世俗的反抗。
电影最后的温柔爱意恨不得泄洪一般奔涌出屏幕,太美了在那样亲密的镜头下金敏喜实在太美了!而在小吉不遗余力调动地鼓励下,我破天荒地没有睡着看完全片
我更愿意把洪常秀的电影当作一场影像实验,常带给人一种神奇的体验。镜头所能捕捉到的事物仅仅是他们所反射的光线通过镜头投射到传感器上的二维投影而已;电影之所以得以存在,是因为人脑的抽象能力,可以把碎片化的信息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对外界事物的认知。语言是一种更加抽象的投影。就像手语,几个动作就能白日漫漫和散步的想法表现得生动到位。而当我们习惯了抽象,遇到一个特别具象的事物反而会觉得陌生,大脑的抽象思维开始失灵——由此生发出一种隐隐的不安和对自己的不确定,不知在真实与虚构之间该如何切换了。
聊天🈶️推拉🈶️吃饭🈶️喝酒🈶️金敏喜🈶️夸金敏喜漂亮🈶️。今年份洪尚秀done👌🏻
各种文化人与假文化人与粉丝之间的商业互吹,一个简单的问题:假模假式的文化人自我报团与取暖和其他人对他们的指指点点有任何差别吗?真的少给自己脸上贴金了。知道你护着金敏喜了,知道你小说写不出改拍电影,现在电影也拍不好的样子。说来说去,观众如我为什么要关心呢?
小说家那段骂电影导演说“浪费”的话很解气
与其说是写给金敏喜的情书,不如说是给创作的。在生活中躲避和被躲避,苦撑和放弃,终于到了要修复生活的时候了,一瞬间的彩色,互道爱意,47分钟以后还是要结束。留下的是恨恨的,戒不了的烟,停不下的酒。如果说导演创作是分割出的自我,洪尚秀分出来的越来越像是自己的灵魂了,他最早是怨恨自己、怨恨人、怨恨机缘、怨恨感受、现在是怨恨生活,但也只能挣扎着从生活的水面探出头来,猛地呼吸一口。彩色当然美好。洪尚秀幸福啊。
(米酒好喝吗?喝了头痛吗?)
太沉闷了,台词太密集了,我跟不上节奏。全片黑白,最后有了色彩,还是有色彩看起来舒服很多。太文艺太诗意,对我来说难以get。
总算不用听那些自恋男说教了,他们也忘了自己说过什么。太喜欢金敏喜
当我爱你三个字出现的那一刻我明白了原来他的每一电影都不是拍给观众看的,他自始至终爱的只是一个金敏喜,电影不过是他示爱的一封封情书罢了,而我们外行人却千方百计想要读懂这情书。
艺术生命仿佛从高塔上的推镜之处得到延伸,在一个“窥见”的视角得到创作的灵感,以半封闭式人际结构包裹的叙事半圆,最终以小说家的逃遁逸出收尾,生命和情感的力量注入进一个「彩色」的世界——由此,我们从怨怼的黑白进入欢笑的光彩;因此,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小说家」即是本片创作者的投注体,他发现了她,打动了她,拍摄了她,最终共同完成一个观众并不能窥见全貌的“故事”——而且或许本身并无故事性可言(亦祛除了以往更复杂的结构),而是从虚构情境中生发出真实,这才是他们共同的目标。
洪常秀的电影都是为他自己拍的。但观众们却都能从中找到自己。就像“瓶颈”是这部电影的灵感来源和主题,而我们看完这部电影才会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小说家,是电影的主角,她与人聊天,聊着聊着和演员搭上,她喜欢演员,突然想让她拍电影,拍出来的电影就是小说家的电影,看着只有聊天,但一点也不沉闷,对话很家常接地气,很好看
洪常秀的电影已然成为我的标尺,每年的相遇又重逢都在丈量着我迷影的长度。
导演夹带私货已经没有上限了,敏后表演最松弛的一次。虽然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但是能看敏后和一众熟悉的演员们每年尬聊一次,就已经很好。
对洪作品不感冒,但他好爱她,最后几分钟镜头里的她堪称爱意溢出银幕。每个导演/文青都该跟洪学谈恋爱。
金敏喜就像个从天而降的天使 awsl 对演员的喜爱大于片子
语言变成手语之后还会有诗意吗?金敏喜光靠动作能让人感到爱意吗?答案似乎并没有撼动语言的地位。这部显得如此尖酸刻薄,所有的讽刺都在李慧英一声声冷笑中。甚至形成了一种尴尬的幽默感。我太爱她在听到别人的夸奖后,喷吐而出的“我?”,愤怒、尖利、苦涩,像一把毫不留情刺向自己的剑。
私人情绪挺重的,这真的是自己沉浸旁人勿扰的神仙状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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