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电视剧背后的故事。电视剧制作公司的老板安东尼金(金明民 饰)有着华丽外表,但极其毒舌。他的人生哲学就是一切以钱为中心,电视剧的质量则不是重点考虑的问题,收视率才是衡量成功与否的标志。正在制作播出的电视剧,突然被广告商要求加入价值3亿韩元的广告植入,这遭到了大牌编剧的抵制。而安东尼则利用编剧助理李高恩(郑丽媛 饰),不折手段的解决了这件事,但也导致了他被众叛亲离,金钱尽丧。
时光流转,安东尼经过三年的低迷时期,终于迎来了翻身的机会,而这次他看中的剧本就是李高恩的。经过一番磨合,高恩答应和安东尼合作。一部电视剧的诞生故事就此开始,加入这个阵营的还有超级巨星姜赫民(崔始源 饰)。三人间的化学反应值得期待。
“天色尚早,但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
导演这自己这套风格玩到得心应手,随便拍拍就很有趣,拍一个电影,顺便向金敏喜表白一万次。
窗外直盯镜头最后又回来的路人小女孩是最妙的一笔 以这场戏直接体现出了导演借小说家之口所表达的电影创作观 也正是我心中最向往的那种
洪尚秀的电影越看越美妙,洪绝对是当今最富有精力和创造力的导演了,这一年一个本子的创作精力属实太牛了。本片又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洪尚秀电影风格,那为什么我们还没看腻呢?因为即使手法相似,每一次的人物关系、对方内容都是不同的,加上洪在电影里关于现实自我的影射和作者的二重性叠加,电影的韵味更加曼妙。一次拜访开始画了一个圈,把所有人归纳在一起,女作家和女演员之间亲密、疏远的情感关系而诞生一部电影,最后的彩色片段真的是爱意满满。这部电影里洪尚秀写人物关系的功力太厉害,偶遇的导演、书店的故人、喝酒的诗人每一次偶遇都很精彩。从起初对洪电影的无感,觉得简单、无聊到如今着迷、享受,愈发期待每年一次的洪尚秀小品了。
最奇妙的是,昨天出考場的時候我媽也給我遞了一束野菊花。
“不是纪录片”,洪常秀借李慧英的角色说道,但他却用真实的影像来倒置并思考了整个虚构-电影与现实的关系,又在影片中详细阐述对创作本身的理解,因此字幕放完后的“出戏”才是洪提出的终极问题:被“真实”所打动又是否足够?厄斯塔什式的,唯有经过“真实”,才能显示出场面调度之美:让我们回归电影中。
偷偷从别人碗里舀一勺吃,反复模拟某句话的手语,醉酒后在餐桌上换个睡觉的姿势,在没有人的走廊里摆出酷的样子,摆弄花草与叶,相比洪的创作理念,还是这些平凡的肢体动作更具影像的余味。
电影啊,真伟大。
与其说是写给金敏喜的情书,不如说是给创作的。在生活中躲避和被躲避,苦撑和放弃,终于到了要修复生活的时候了,一瞬间的彩色,互道爱意,47分钟以后还是要结束。留下的是恨恨的,戒不了的烟,停不下的酒。如果说导演创作是分割出的自我,洪尚秀分出来的越来越像是自己的灵魂了,他最早是怨恨自己、怨恨人、怨恨机缘、怨恨感受、现在是怨恨生活,但也只能挣扎着从生活的水面探出头来,猛地呼吸一口。彩色当然美好。洪尚秀幸福啊。
固定变焦中景镜语不变,精致的文本互文性不改,流变的是他们俩投射出的爱意更深了,连烈人的烧酒都变成宜人的马格利米酒了。
1. 洪常秀不喝真露/初饮初乐,改喝塑料瓶装的玛格丽塔(?)了,这个宇宙是不是要崩坏了!2.导演就是想让我们看看金敏喜捧小白花、哼婚礼进行曲、说“我爱你”对吧?甜晕了,齁死了,怎么这样!
导演真是有逆时代的自信啊,但抱歉不是所有观众都有颗怀旧且文艺的心。
我晕!本人倾向于是敏后和洪导结婚了然后度蜜月时顺便随便拍了部电影
为随手纪录的生活瞬间创作一整部电影,有什么能比此种创作层级的颠覆更动人?
看完我沉默了...洪导影迷麻烦解读一下,这个故事有任何值得称赞之处吗?镜头语言不就是大段长镜头突然推一下?如果说只是一段私人情感的影像化表达,那柏林电影节评审团大奖难言实至名归了吧。
洪常秀的电影有两大法宝:一、在因巧妙地虚构因而又变得真实的日常生活的对话中,真挚地表达自己的创作哲理;二、全方位无死角地呈现给观众金敏喜的美以及对她的爱,如同荣耀一般。故此,结合现实,可做推论:电影是一门具有自反品质与魅力的艺术。
装作不在乎别人看法出轨在一起,其实心里在意的要死每个电影都在给自己洗白,不是很喜欢这种别扭的人,跟侯麦真的差远了
「我爱你」「我爱你」——电影里的台词回应了很多电影外的问题。
白色高领打底+白裤子+黑西装+黑皮鞋最佳outfit。一旦切换到彩色小视频日了,这是什么恐怖的红毛衣。懂为啥拍黑白,演员随便穿。拍vlog可以养活全家,臭男人少哭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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