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大学时演的第一部剧就是本片主角写的Rent,②餐厅忙碌的段落也让我想起了在当年在中餐厅打工的日子,③主角的状态也是让人羡慕的,他付不起房租但仍坚持创作,而我付不起房租却仍麻木不仁…④所以就个人而言是部情怀片,暂时无法客观对待
不错啊,不过可能更多才华来自原版音乐剧?加菲我觉得演的很好,艺术家的癫狂,还有一点可爱。不要看到一点不太写实的表演就说演的太过,是适配电影风格的。
6/10。看开头就知道是我不会喜欢的音乐剧片了,而且这类电影在豆瓣都是高分好神奇。喜欢同年的《身在高地》,俗人只爱看五彩斑斓的唱跳。有一场女生唱段给我口型对不上的感觉。电影与音乐剧的结合,弊大于利。
不会有人在意那些落下的不同步调者,
四星吧,但是也愿意多加一颗星给加菲。(加菲算得上是欧美除了甜茶之外我第二喜欢的男演员了……(加菲给我冲奥斯卡男主!!!
年度歌舞好片,加菲尔德也很适合这个角色,虽然是音乐家的传记片,但是每个人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这种年龄焦虑、事业焦虑、同龄人焦虑三管齐下的状态也正是无数人深陷其中的,尝试追求着自己理想的生活方式,但频频精神内耗自我怀疑。
①再过八周我将满三十,比保罗在跟约翰列侬写最后一首歌时还要老,我父母三十岁已有两孩子与稳定的工作。
非音乐剧粉真的很难感受其中的热爱,现实与虚构的反复横跳令人迷惑,在华丽画面和欢脱的舞蹈之下却没有对人物的深思。
聚光灯一般明亮,像是又感受了一次RENT里的生命力。/在世纪看RENT居然是三年前的事了,想念剧场。
7.9 剧本结构的起承转合做的好,罗莎这个角色做的漂亮,迈克也是他的灵感缪斯,斯蒂芬稍弱。最美场景泳池里的音符。当然此片还是不如爱乐之城,主角的还原度没有那么高。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is this real life?666
6/10。看开头就知道是我不会喜欢的音乐剧片了,而且这类电影在豆瓣都是高分好神奇。喜欢同年的《身在高地》,俗人只爱看五彩斑斓的唱跳。有一场女生唱段给我口型对不上的感觉。电影与音乐剧的结合,弊大于利。
有时候觉得电影评论真是残酷,明明是真事但放到电影维度就是稀烂,也跟导演选取桥段有关吧。精彩之处在于用三空间连一个唱段,典型就是与好友离别那段。其实除了最后一首,所有歌我都喜欢,尤其女友吵架的那段声情并茂
“时间从来不能阻挡梦想的脚步,正是因为无法轻易触及,才能令人为之疯狂”。tick, tick…Boom!
你永远可以相信LMM。你也永远可以相信加菲!!!演技长进得相当可以哦,看得出对larson的举手投足都是琢磨过了,把音乐执着和幽默天赋演到了骨子里。时常觉得LMM是larson附体么,为啥那么有才华,就很多创作的方法真的好妙。
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普通人最怕那些让人看不懂的高于生活。导演把电影分成三个维度表达,生活表达灵感来源,舞台剧表达高于生活的展示,坐在台上的娓娓道来恰如其分的把两部分缝到一起,即超越了舞台剧的限制,又增加了电影的表达边界。咖啡馆一幕把电影布景推开变成舞台剧,处处皆有此种别样风情。最喜欢的一幕是no more,配合现代舞编排,那真的是我们第一次拥有独立生活空间的欢欣雀跃。很多生活灵感的记录,让我想起冬天我的厨房,阳光撒下,我特别想这样歌舞起来,它接近人的本能。最可贵的是它又兼有讽刺跟幽默,panel一幕那位口吐芬芳半句不离音乐理论跟分类的乐评人,几乎是豆瓣评论家们了,即幽默风趣又让人感慨,为什么乐评人就要理论向呢。整部电影着重表达生活灵感,就是告诉大家艺术之美,处处皆是生活的点滴。
虽然讲的是逐梦演艺圈的故事,但融入了奔三焦虑话题,所以也可以跟普通观众建立联系。LMM自己的音乐剧被别人导演舞美做得华丽,自己导演别人的故事却能做到不追求浮华、选择最适合故事的表现形式。Andrew Garfield演得很好,希望明年奥斯卡能拿个提名。
因为对主人公和他的音乐剧都不了解,前面看起来还是有的不知所云,到影片后半段才渐入佳境,里面的歌曲是真好听。
根本看不下去,太流水账了,剧情非常俗套,歌舞完全嗨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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