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为狄龙演而优则导的电影,而出品公司“长弓”正是其乾爹张彻在邵氏支持下自组的公司。故事描述,小职员宋达(狄龙)锐意赢取一辆电单车参加国术比赛,但决赛遇技高壮汉惨败,更出丑女友面前,惟宋达爱车之心未泯,兼职苦干,节衣缩食,眼看积蓄足以付电单车首期,竟无端飞来横祸,因借同事车失控闯进百货公司,要以积蓄赔偿。宋达获车之心未变,借高利贷购车,却无力偿还,遭人抽血抵偿利息;后幸得钟情他的程可为借钱给他还债……
给LMM跪了,歌写得好,拍电影居然也这么棒,完美的电影化,超过In the Heights一个La La Land吧
切入点非常的精妙,同时并行了爱情友情热情,并讲述了一个我们自以为了解的音乐人背后的故事。林大大对音乐剧的热爱通过屏幕都能感受得到,演员们的投入让你甚至感受不到一丝的违和。这是透过大屏幕最棒的诠释
或许都是几周以后快三十的人,感同身受。三十岁的我,会有什么成就呢,又需要什么成就呢。
【3.0】观影最大的障碍在于,这个传记片主人公的心路历程和生平事迹于我而言毫无吸引力,所以LMM给再多花哨的歌舞剧表演形式也是白费力气。
对于坚持啦梦想啦腾空之前的蛰伏啦,这种表达方式打动不了我。
男主唱这么多歌都不如女主一首震撼,当然剧情也说了这首是重头戏。
你看看 其实大家都有年龄焦虑 但是最后我们发现 光焦虑没有用 还是踏踏实实积累输出 最后我们可能赶不上烟花绽放 但也算是蜡炬成灰了
惊喜加菲 开场就炸
但事实更多是终其一生努力活成一个普通人。
就是音乐剧卡司的群星闪耀吧,电影部分其实有点平庸
好一般… 白男first world problems+look我有minority friends。太奇怪了 不知道是剧本有改动还是咋回事 很难想象rent的作者写出这么自怜自艾的东西…
影片选择结束于主角30岁生日晚会上蛋糕蜡烛前的一个笑脸,而随后的五年至逝于成名作登台前夕的信息留给了旁白。而这五年,必有他心路的转变、心理的冲突,这些恰恰才是我最想看的啊。无奈影片为了塞进更多的歌舞堆料,将看似充满巧思的叙事主线敲得稀碎,而最终未能讲好一个完整的故事。
最后有点感人,加菲老了但露出脆弱一面的时候还是像小朋友
电影还行吧。但乔纳森的经历更让我触动,他在《吉屋出租》开演之前就去世了,这让他成为一位最纯粹的艺术家和理想主义者。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穿越时空的对话QAQ lmm讲故事永远会用喷薄而出的丰沛真挚的情感把观众淹没,这种剧场和生活线串起来的讲述方式我也很喜欢,自然流畅也带有更多戏剧本身的张力。加菲的演绎太戳人了,数不清的彩蛋像是集体给宽街和剧院(桑爷爷)的一封情书。特别是看到结局就好希望Larson也能看到这部片啊。
不好看,啰里啰嗦,小资的自怨自艾,无病呻吟,典型的为赋新词强说愁。我不是太在意主角的样貌,但是为了政治正确,女主太丑了,还是黑人,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以为奋斗,其实是故事
石头姐有《爱乐之城》,现在加菲有《倒数时刻》了。其实开始有点get不到这个略神经质的拉森,但后半集完全被感动了,幻想女友演唱那首泳池里憋出的单曲,还有和michael的神仙友谊,以及最后跟女友的重逢都很戳。加菲把一个有点jerk的艺术家塑造的很好
看到一个充满自由、激情和才华的灵魂!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命运啊。表现忙碌焦躁的周日餐馆和与女友吵架的两段好精彩,尽显音乐剧的魅力。在对创作背景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吉屋出租》的音乐就能打动我,真的非常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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