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在咖啡馆喝咖啡的SB懒癌,忽悠卖货的无良广告商,前女友哄一哄就好,房租水电别断我马上续费,好基友的逝世,以及要连续不断的创作才能期待卖出作品。这就是剧作家对过往创作史的狠狠吐槽。30了又如何?功成名就的前夜,只是35就挂了,人生真是充满遗憾。7.7
音量逐渐推高,情绪越来越浓,唱的是生活的琐碎,歌的是生命的长度。每一个音符都在细数时间,每一个音调都饱含着对生活的热爱。不论朋友、爱人,失落、迷惘,都是灵感的来源,让自己疯魔,铸就为一个艺术家。当最后来了一个call back,结合到真实的人物,一阵眼泪感叹世事无常。
今年我三十岁了。客观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为自己绝对属于不认真生活的那一挂,所以总是会被认真活着努力追梦的人打动…并且还有那么好听的音乐。
6/10。看开头就知道是我不会喜欢的音乐剧片了,而且这类电影在豆瓣都是高分好神奇。喜欢同年的《身在高地》,俗人只爱看五彩斑斓的唱跳。有一场女生唱段给我口型对不上的感觉。电影与音乐剧的结合,弊大于利。
林漫威的自我投射过剩。。唱段拍得挺动听的,但离动人有好远距离,有那么多情绪充沛的时刻却至于看完一遍后没有任何一段留下印象
有时候觉得电影评论真是残酷,明明是真事但放到电影维度就是稀烂,也跟导演选取桥段有关吧。精彩之处在于用三空间连一个唱段,典型就是与好友离别那段。其实除了最后一首,所有歌我都喜欢,尤其女友吵架的那段声情并茂
粉丝向作品,表演刻意,音乐随意,缺乏亮点,强行催泪。
而那些强行想要扣题和拔高立意的部分,也因整体影像感的缺失而失效。
看之前没了解片子任何背景,然后边看边一直在感叹好像rent啊,看到最后才发现拍的就是rent的原作者的故事……
传记电影不容易过脑
加菲演的John像一只癫狂又脆弱的小鹿,有着诗人般的浪漫和无尽的哀伤与喜悦。过去的种种时光,纵然潦倒憔悴,纵然惴惴不安,但它们仍能为人生漫漫长夜留下最璀璨的划痕。尽管生命注定消逝,尽管倒数的滴答声一直响彻脑海,还是要抓紧一切时间去生活去体会去感受。
7.5/10,原来是传记电影。tick,tick持续催促的感觉是一直在的,也喜欢以无数的问号作为结尾。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更勿论90年代独有的那般复杂的社会环境和特殊的政治氛围。
昨天喝醉了,迷蒙中我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还能有艺术的感知力吗?我不想丢失,我想痛哭,我想为它而死去”,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想我大概不会丢失。艺术是黯淡的星光,艺术是爆裂的花火,艺术也许是唯一的一条捷径,让你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近。
Sunday,游泳池的五线谱,体育场的独唱……让人印象深刻。倒数计时,坚持热爱,去写自己熟悉的生活。
恐惧还是爱?改变世界!行动远远胜于言语!——
周日在咖啡馆喝咖啡的SB懒癌,忽悠卖货的无良广告商,前女友哄一哄就好,房租水电别断我马上续费,好基友的逝世,以及要连续不断的创作才能期待卖出作品。这就是剧作家对过往创作史的狠狠吐槽。30了又如何?功成名就的前夜,只是35就挂了,人生真是充满遗憾。7.7
一方面要有艺术天赋,另一方面要有恒心和运气。第一个方面就已经淘汰掉这世上99.99%的人了。
这音乐根本听不下去,歌词肤浅,都是生活场景的白描和零碎拼贴,故事也矫情、无聊,男主跟跳蚤似的一直跳来跳去。三十岁生日怎么样呢?三十岁之前是为了那一天活的吗?无语,太自我中心了,主要还是这快餐歌曲太难听、太套路,毫无营养,难以共鸣。更不懂的是,居然一片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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